我校2018年12月14日在行政楼7楼第3会议室进行就业纪律谈话。参加就业纪律谈话会议的人员有我校就业办工作人员、二级学院书记和全体辅导员。由学校分管就业工作校领导陈立丽副校长对以会人员进行就业纪律谈话。
在会上,陈立丽副校长就国务院督察组到海南省开展大督查并反馈我省高校存在就业政策或规定执行不严、将就业协议与毕业证发放挂钩、毕业生就业检测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有关问题开展谈话。本次就业纪律谈话会议着重强调规范就业工作管理。要求毕业班辅导员要牢记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要求毕业班辅导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家和省级就业创业政策,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严肃就业工作纪律,严禁发布带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加强教育毕业生严密防范“培训贷”、传销等求职陷阱,在毕业生中普及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维护毕业生利益。
会议最后,陈立丽副校长要求就业办工作人员应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毕业生就业去向数据要进行认真核查,及时在全国就业检测系统更新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真实反应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会议图片一
会议图片二
就业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