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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0-03-23 00:00:00  浏览量:2620

 

二级学院: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尽快发放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及启动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2022号文件要求,我校2021届毕业生,其求职创业补贴在20206月完成申报,发放条件如下:

一、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一)发放范围

我校2021届符合条件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低保家庭(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3、贫困残疾人家庭(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残疾人证》的);

4、残疾(本人持有《残疾人证》的);

5、助学贷款(本人在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贫困家庭(所在家庭持有贫困家庭证明的);

7、退役大学生士兵(本人持有《退役士兵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海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请见附件123),请学院先对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证明,原件返还毕业生本人 。

(二)学校公示

学校就业办收到申请材料后,并将汇总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复审,负责将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情况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公示结束且申请人信息填报完整后,学校通过系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申报时间、申报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0518日之前;

(二)申报地点:行政大楼7楼就业办(周老师)

四、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相关政策宣传,确保宣传发动到位,不遗漏一人。严把申请资格验证审核关,确保求职创业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二)二级学院根据要求填写《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三)二级学院申报材料上报时间:2020518日前由学院收集本学院所属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整理好后统一交到就业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对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截留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求职创业补贴未发放之前,2021届毕业生申请补贴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不得注销,以免影响补贴发放。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98-65200190

电子邮箱:1433525916@qq.com

 

附件:

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3.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申请补贴材料清单

附件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申请补贴材料清单.docx

 

                                               就业办公室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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