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尽快发放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及启动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20〕22号文件要求,我校2021届毕业生,其求职创业补贴在2020年6月完成申报,发放条件如下:
一、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一)发放范围
我校2021届符合条件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低保家庭(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3、贫困残疾人家庭(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残疾人证》的);
4、残疾(本人持有《残疾人证》的);
5、助学贷款(本人在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贫困家庭(所在家庭持有贫困家庭证明的);
7、退役大学生士兵(本人持有《退役士兵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海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请见附件1、2、3),请学院先对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证明,原件返还毕业生本人 。
(二)学校公示
学校就业办收到申请材料后,并将汇总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复审,负责将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情况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公示结束且申请人信息填报完整后,学校通过系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申报时间、申报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0年5月18日之前;
(二)申报地点:行政大楼7楼就业办(周老师)
四、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相关政策宣传,确保宣传发动到位,不遗漏一人。严把申请资格验证审核关,确保求职创业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二)二级学院根据要求填写《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三)二级学院申报材料上报时间:2020年5月18日前由学院收集本学院所属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整理好后统一交到就业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对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截留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求职创业补贴未发放之前,2021届毕业生申请补贴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不得注销,以免影响补贴发放。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98-65200190
电子邮箱:1433525916@qq.com
附件:
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3.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申请补贴材料清单
附件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申请补贴材料清单.docx
就业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