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愿、符合任职条件的校内专家于1月26日前通过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报名系统(https://www.ncss.cn/zjk/)选择单位推荐或自荐进行申报,选择单位推荐的专家学者请同时将申报材料(个人简历、主要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送至1433525916@qq.com。
联系人:周志凤,联系电话:65200190。
便函[2021]100号附件:关于推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1).pdf
就业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