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琼人发〔2021〕145号文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届毕业生求职补贴需在2022年3月底完成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将在2023年毕业的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人员:
(一)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步骤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提供以下材料: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表(附件1)、申请表(附件2)、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低收入家庭、残疾、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海南银行卡复印件(写上本人姓名、开户行支行名称、卡号);
(二)二级学院汇总材料,审核无误盖章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就业办公室审核;
(三)就业办公室审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审核确认,向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2022年3月11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电子版)、附件2(纸质版,学生手写签字)、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二级学院盖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海南银行卡复印件(写上本人姓名和卡号)提交至就业办公室周志凤老师处。
五、其他事项
(一)做好组织发动。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确保宣传发动到位,不遗漏一人。
(二)精简申报材料。凡可联网查询或承诺保障事项,可提供官方查询结果等能证明符合补贴条件的材料均可。
(三)加强资金管理。对在监管核查中发现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内外勾结、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依法依规查处。
六、强调事项
(一)二级学院在证明材料核查时,要注意材料时限、低收入家庭学生本人和家庭关系等,以符合逻辑为准;
(二)为保障后期补贴打款顺畅,请学生提供本人的海南银行账户,在求职创业补贴未发放之前,该银行账户不得注销,以免影响补贴发放。
(三)求职补贴面向全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二级学院和申报的毕业生要及时查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前及时向就业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98-65200190
邮箱:1433525916@qq.com
附件1: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2:海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就业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