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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08 11:09:56  浏览量:2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25〕13号文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的:

(一)低收入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指被我校录取后参军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将在2026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申报只针对拟于2026年毕业的所有学生,升学学生(包括中职升高职)在原学历层次已经申报过此项补贴且获批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能重复申领。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提供以下材料(请选择以下一种进行申请,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从上至下排列装订):

1.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备注上身份证号)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建议使用海南农商银行银行卡,备注上银行卡卡号、银行卡开户人姓名、开户行精确到支行信息)。

4.相关证明材料: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情况证明材料、残疾毕业生情况证明材料、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材料(根据情况,自选其中一种);

(二)二级学院汇总材料,审核无误盖章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至就业办审核,超过日期报送申请的不予受理!(学院提交材料包括: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盖章扫描版;学生申请纸质材料);

(三)就业办审核公示无误后,报学校审核确认,再以学校为单位向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四、其他说明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每人只能申请一次。符合多项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建议有国家助学贷的同学优先以此项申报)。学生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联系辅导员。

(二)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否则不予认定发放。

(三)求职补贴申请表要求填写完整,本人签字并填写申报日期,照片粘贴打印均可,彩色黑白均可。

(四)银行卡必须是申请者本人的银行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 2026 届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确保不漏一人。

(二)要严把审核关,保障补贴资金及时、准确、高效发放。对在核查中发现个人存在虚报冒领、出具虚假证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内外勾结、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联系人:杨老师 0898-65200190)

 就业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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