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报到证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要求将派到原单位(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一般我校学生改派的原因主要是:
a.毕业生在学校办理报到证前未落实单位,按规定已经派回原籍,现在落实就业单位的;
b. 毕业生在学校办理报到证前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就业单位无人事权,无法派到就业单位而派回原籍,现手续已办好,可以派遣的;
c.毕业生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办理了派遣,后又改变就业单位的;
d.其他情况需要改派的。
关于改派,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局)规定,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二年内未就业,未办理落户手续,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可凭原报到证到海南省就业局办理改派,超过二年的,按在职人员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毕业生毕业前就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办理了就业派遣手续,但未办理落户的,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可凭毕业院校开具的介绍信到海南省就业局办理改派,超过一年的,按在职人员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改派程序:毕业生带原报到证、身份证、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就业协议或调档函、接收函或劳动合同等)到学校就业办备案,就业办开具报到证改派介绍信。最后毕业生凭相关材料(原报到证、身份证、学校开具的报到证改派介绍信、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局(就业局)办公楼二楼206)办理改派。咨询电话:0898-6520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