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以及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有关做好2021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建立帮扶工作机制,结合我校就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在前期相关工作开展的基础上,通过学院会议以及建立全员参与就业工作机制,调动全院教职工并充分发挥校友资源作用,积极帮扶未就业毕业生,把就业帮扶覆盖到每一位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期和冲刺期,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认真摸排,建立台账。各学院应该在已有的毕业生就业意愿调查及就业统计基础上,加强与未就业毕业生沟通,进一步摸清每一位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意愿及求职就业创业进展情况,和未就业毕业生一起分析未就业的原因,列出帮扶举措,落实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毕业生求职就业情况变化,再进行动态调整。
三、综合施策,精心服务。各学院要根据未就业毕业生实际情况和求职需求,在就业指导、创业扶持、岗位推荐、心理疏导、权益维护等帮扶举措,做好“一生一策”,进行全程跟踪帮扶,特别是对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予以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推荐。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15日当天提交《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一览表》(附件),并于2021年7月开始对未就业学生进行动态跟踪每周一报。
联系人:周志凤 联系电话:0898-65200190
就业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