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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创业孵化基地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项目征集的通知
日期:2021-06-11 09:22:46  浏览量:253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我校创业孵化基地的影响力,扩大创业孵化服务规模,我校基地从“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共建专业”的原则,现面向全体师生及校外企业开展创业孵化基地2021年第二季度项目征集工作。

一、基地介绍

海南工商创业孵化基地创建于2015年,并于2016年获批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基地自20153月创建以来,坚持“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共建专业”的原则,充分挖掘社会资源,以“孵化”、“培育”为抓手,服务全校师生并为企业提供经营场地及创业综合服务支持。

几年来,基地先后得到了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被授予“海口青年创业平台”、“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海口市创业孵化基地”、“海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等荣誉。

二、入驻对象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应往届生(含在校生)、退役军人、本省自贸港建设所需企业均可以提出入驻申请。

三、入驻条件

进入孵化基地企业、工商个体户,应符合以下认定条件:

(一)申请入驻的企业、工商个体户注册地在海南省内;

(二)申请入驻的企业、工商个体户的创业孵化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和产业政策;

(三)申请入驻的企业、工商个体户信誉良好,无不良社会影响和违规违法记录,国家限制行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美容美发、酒吧等不得申请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创业;

(四)申请入驻的企业必须具备带动和帮扶大学生创业的特质,同时需要雇用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

(五)必须接受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六)入驻孵化基地后,必须保证能在孵化基地正常开展工作。

进入孵化基地的创业者、创业项目团队,应符合以下认定条件:

(一)申请入驻的创业者、创业项目团队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项目,并具备一定创业能力;

(二)申请入驻的创业者、创业项目团队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申请入驻的创业者、创业项目团队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四)项目未入驻过海南省其它创业孵化中心或创业园区;

(五)无知识产权纠纷和经济债务纠纷;

(六)必须接受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七)入驻孵化基地后,必须保证能在孵化基地正常开展工作。

进入孵化基地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创业团队,应符合以下认定条件:

(一)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原则上为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在校学生;

(二)创业团队应遵守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

(三)创业项目应具有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四)创业团队应具备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五)创业团队入驻孵化基地后,积极在基地开展工作;

(六)创业团队需有指导教师;

(七)创业团队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必需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团队成员的创业活动需经所在学院同意。

孵化基地优先支持以下企业和项目入驻:

(一)已获国家或省市各级单位批复建设的可优先入驻;

(二)在各类正式的创业大赛评比中,获市级(含)以上比赛名次的比赛项目或企业提交入驻申请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驻;

(三)重点推广海南优势产业的企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驻;

(四)退役军人、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应往届生(含在校生)、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教师组成的创业团队提交入驻申请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驻。

四、创业孵化服务

为入驻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提供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场地;

(二)协助入驻企业及创业者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提供创办企业事务代理服务;

(三)创业项目的开发和对接,引进投融资服务;

(四)为入驻企业提供市场咨询、经营指导、企业诊断、管理咨询、法律、会计、审计、评估、专利、企业管理、战略设计、市场策划、市场营销等公益性咨询服务;

(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使入驻企业及创业者享受省、市创业优惠政策和其它扶持政策,协助入驻企业及创业者申请各级扶持资金和创业基金;

(六)进行免费创业指导培训,开展企业管理业务培训;

(七)加强宣传服务工作,营造创业成长所需的文化与氛围。

 

五、享受的扶持政策

入驻企业及创业者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者(我校学生),原则上享受学校制定的免交场地租金、水电费、网络费、物业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创业学分替代管理办法》享受相关课程免修、免考及学分替代政策;

(二)进入孵化基地的企业及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省、市为扶持创业者所制定的一系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评优评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产生的管理费用(含水电、网络费、物业费等)企业自行承担;场地租金予以优惠,优惠的比例按照“带动我校学生就业,扶持我校学生创业,支持我校专业建设”的原则,以及产生的效益程度进行调整。

(四)由我校毕业生创办的创业团队,场地租金予以优惠;

(五)进入孵化基地的企业及创业者,享受孵化基地提供的创业辅导、人员培训、项目推荐、技术信息、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劳动事务代理、法律授助等方面的优惠服务政策。

六、入驻程序

(一)填写并向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孵化基地管委会提交《海南工商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书》(见附件)及商业计划书(企业入驻还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项目入驻还须提交:项目负责人或将注册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主要负责人简历、学历证明);
(二)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孵化基地管委会进行材料初审;
(三)组织创业导师和主管单位相关领导进行项目评审;
(四)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项目公示;
(五)签订入驻协议,正式入驻。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工商职业学院行政楼7楼就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5200190

 

附件: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doc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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